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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諸暨市2021年城東交通標志標線交通安全設施采購項目的中標(成交)結果公告

新聞來源:本站發(fā)布日期:2021-07-12 15:38:19發(fā)布人:admin

一、項目編號: JY2021-06-14

二、項目名稱: 諸暨市2021年城東交通標志標線交通安全設施采購項目

三、中標(成交)信息

1.中標結果:

序號中標(成交)金額(元)中標供應商名稱中標供應商地址
1最終報價:85.00(%)浙江雙鵬交通設施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諸暨市江藻鎮(zhèn)壁玉村石壁山自然村

2.廢標結果:

序號標項名稱廢標理由其他事項
////

四、主要標的信息

1.貨物類主要標的信息:

序號標項名稱標的名稱品牌數(shù)量單價(元)規(guī)格型號
1諸暨市2021年城東交通標志標線交通安全設施采購項目2021年城東交通標志標線交通安全設施采購/185詳見招標文件

2.工程類主要標的信息:

3.服務類主要標的信息:

五、評審專家(單一來源采購人員)名單:


趙敏,邊飛京,周聰鑫,徐仲浩,周凱

六、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:

1.代理服務收費標準:按國家發(fā)改委【2011】534號文件和國家計委【2002】1980號文件執(zhí)行

2.代理服務收費金額(元):6860

七、公告期限
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
八、其他補充事宜

1.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認為該中標/成交結果和采購過程等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(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后第2個工作日)起7個工作日內(nèi),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。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(nèi)作出答復的,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(nèi)向同級政府采購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投訴。質疑函范本、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(wǎng)下載專區(qū)下載。

2.其他事項:

九、對本次公告內(nèi)容提出詢問、質疑、投訴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

1.采購人信息

名 稱: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

地 址:諸暨市暨北路8號

傳 真:

項目聯(lián)系人(詢問):超級機構管理員

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(詢問):(0557) 755-88990

質疑聯(lián)系人:小楊

質疑聯(lián)系方式:0575-89095018
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
名 稱:吉億工程管理服務(諸暨)有限公司

地 址:浙江省諸暨市安康路58號

傳 真:/

項目聯(lián)系人(詢問):朱宇峰

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(詢問):***********(VIP可見)

質疑聯(lián)系人:丁鈺燕

質疑聯(lián)系方式:057587225037

3.同級政府采購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

名 稱:諸暨市財政局

地 址:諸暨市人民中路356號

傳 真:0575-87023633

聯(lián)系人 :金永康

監(jiān)督投訴電話:0575-87113458

發(fā)布日期:2021-07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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